close
在出版業 一做也是五年了。
待過唱片公司、接觸過平面出版事業、一直到現在做的影音出版品,我只有一個很深刻的體認:這個圈圈裡,大家都覺得下載、侵權不合法,但聽到有人購買正版產品,反應都很一致--你錢很多喔!要不就是一年只花不到1000元消費,在從事所謂的"支持"正版。
請問問你們自己,真的有人還在意所謂的藝術或道徳嗎?還是只是為了個人利益,最後鷸蚌相爭到肥了第三者的荷包?
大學時代,我就積極的探訪國際和本土唱片公司,單就IFPI和本土勢力之間的利益衝突,就夠錯綜複雜了,如何要再統整所謂的版權捍衛?IFPI指稱:"這是國際性的判決!"對,那MP3的科技,就不是國際性的發展了!時代在進步,每天都有不同的新發現,而我們卻還停在以財易物的時代,想對潮流視而無睹。妄想用判決來斷絕人性的貪婪,殊不知,交換行為的地下化,只會讓情況變得更加失控而無法可管...。
如果創作者真的抱持的,是我一首歌可以賣多少錢,而非這首歌有多少人會聽見,我真的很難想像,這樣的作品,如何會引起消費者的尊重與共鳴....。下載行為固然不可取,但是否有人嘗試提供最合理的管道,同時兼顧科技發展與消費者的需求,這才是當務之急吧!
購物、轉帳、溝通、閱聽....都已經可以線上進行了,為什麼偏要屏除這樣的可能,硬要扭轉時勢,來抵抗這不可違的進化?合理的價格、方便的管道、精采的作品,先不論消費者願不願採納這樣的機制,先問你們自身是否有建立這樣的平台和這樣的覺醒!
"抱歉,我不聽MP3",那,你會買CD嗎?如果做一份資料統計,搞不好,聽MP3的族群跟出版品消費者根本是同一掛;而高嚷捍衛著作權的,平常根本只出口不出手....。
Kuro輸了,但我好奇,在這樣不健全的制度下,IFPI、全台灣的出版業,你們,會贏多久??
全站熱搜
留言列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