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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實昨天在寫『睡覺達人』日記時,是很糗的狀態,因為--偶落枕了!Orz
很不要臉的寫完了那篇文章後,今天發憤要寫一篇更不要臉的,叫做名模的姿態。(請叫我打不死的蟑螂!)
話說昨晚頂著落枕的腦袋,寫完那篇扯淡的文章後,一整個頸部以上就完全僵硬不能動了,便開始作簡單的復健--網路購物。
這時老弟突然敲我,我就開始哀怨的跟他嚶嚶的哭訴自己悲慘的遭遇,老弟冷冷的說:『幹嘛替網購找藉口!』嗚~我的辛酸誰人知啊?
為了證明我真的只是看看,沒有GOGO購,於是我發表了一套萬年不敗理論:『不管是買鞋還是買衣服,最基本最基本的先決條件就是--身材要好,醬穿起來才會有模豆兒的效果,要不然買再多衣服穿起來也不會有成就感,永遠都會覺得衣服少一件。』(先說明,這是我個人的感覺,絕對沒有身材歧視喔!)
我弟可能對啟智老姐沒啥耐心,所以沒有太過理會我的發神經,所以早早打發我去睡覺=_=
最近為了速速消耗之前敗家的彩妝品(怎麼講著講著又自打嘴巴起來?),所以每天上班會多花點時間刷刷睫毛啊~塗塗眼影啊~每天做些變化,讓自己一起床就可以覺得很有趣。
因為這幾天非常積極的立志要當個快樂的無腦人,所以無時無刻都一直提醒著自己,要微笑~要有耐心~要講得體的話~要從容一點....突然覺得....自己好像第一名模喔!(來了來了!今天的不要臉宣言出現了!)
從訓練自己慢慢走路、調整自己微笑的嘴角角度、一口一口慢慢啜飲杯中的飲料、在極度不耐煩時還能想些好事讓自己用和緩的口氣處理問題...雖然我還是有很多作的不好、可以有更好的方式去處理但卻沒做到,可是我並不心急,慢慢的調整自己的腳步,我覺得一定很快就能達成目標。
一種名模的姿態。
常常見到很多女孩,笑起來的時候甜美可人,但一個人獨處時的表情卻冷酷又平板,我覺得這很可惜。雖然....一個人的時候也在傻笑的確是很白痴,不過,為了自己而美麗、為了自己展露笑容,不也是很棒的事嗎?每個人心裡都藏著一個愛表演的小孩,所以當有別人注視時,我們會格外注意自己的言行舉止、注意自己的衣著裝扮,可是我們也可以為自己而表現:像走台步一樣的邁開步伐、像面對鏡頭一樣的面帶微笑,經過落地窗、經過反射的玻璃,我們隨時都能看見為自己而雀躍的『我』,『因為你(妳)值得』,我現在才了解這句Slogan的意境,無論是保養或是妝扮,都不是為了給誰的特別待遇,而是為了取悅、討好自己的禮物。
無論多少合身的衣服、多少時尚的彩妝、多少跨時代的保養品研發,都無法贏過發自內心的美麗,一種把自己當作名模寵愛的姿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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